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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HNPOLYHNPOLY(SZ:300630)2023-11-22 08:24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为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有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发展委员会选举产生,票数 多者当选,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提 请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估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 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