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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除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 司当期和累计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零。 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 2023 年 8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依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工作职责,现就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苏为科、张福利、黄法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