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