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因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樊相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相东先生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 717,389 股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 91,200 股,合计 808,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樊相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