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交易原则 第二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 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 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理财 工具的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 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