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资料是广和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 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 程中,我们结合广和通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1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