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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广东凯普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及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