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 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