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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南 京聚隆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号)同意注册, 发行人于2023年7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