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减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 行方案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减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 整发行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调减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及调整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