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320037 号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太龙股份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 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 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我们审核了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太龙 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