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为太龙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太龙股份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 限已满,天风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 本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本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