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验 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 作。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