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1 号)批复,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93,8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48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79.6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9,845.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330,133.7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