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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_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一年一月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6-20-3-1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 杰恩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 意见书》")和《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发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45 号),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审核问询函中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