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 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杰恩 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例, 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1 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该等人士对子公司行使其管理、协调、 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 公司派股东代表参加子公司股东会。该股东代表在子公司股东会上 按照公司的决策或指示依法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