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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 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四条 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 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