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 份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公司对外投资 风险,保障公司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公司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对外投资是指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 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兴办经济实体、收购兼并、增 资扩股、股权转让、委托理财、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子公司")的投资活动也适 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 行必要的报批手续。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要 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