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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UNINGHUNING(SZ:300669)2024-04-22 07: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为杭 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沪宁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 340.10 万元、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492.06 万元)余额为 8,573.42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