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 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大基 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调整,不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及关联 交易总额度的变更。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基于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将该关联交易具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 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并取得一致认可。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