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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npowerEnpower(SZ:300681)2023-09-12 07:2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078-13 号 国枫律证字[2023]AN078-13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邮编:100005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鉴于自本次发行申请文件首次报送基准日即 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以下简称"新期间")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生了变化,且发行人 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时为了完善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 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相关情况进一步查验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 《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