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江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立不触发要约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释 义 关于 武汉三江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立不触发要约相关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 目 录 | | --- | | 释 义 3 | | | | --- | --- | --- | | 正 文 7 | | | | 一、 本次收购概述 | | 7 | | 二、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 8 | | 三、 本次收购是否触发《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要约或部分要约的情形 | | 9 | | 四、 | 结论意见 | 10 |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接受武汉三江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源")委托,担任三江源分 立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三江源分立不触发要约相关事 宜(以下简称"本次分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国境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