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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HiteckHiteck(SZ:300683)2024-04-21 07:3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 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