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审查,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选择与提名,以及对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进行考核 并制定薪酬政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