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308 号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特生物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利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浩明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 管理层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海特生物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海特生物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 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