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董事会 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工作,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