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 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五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及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设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与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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