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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 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投资方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委托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