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时间:2024 年 3 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或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 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职责分工、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