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时间:2024 年 3 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