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部分授予日)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部分授予日)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