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 第五章 协调与沟通 . | | 第六章 委员会工作机构 . | | 第七章 附 则 7 |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 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