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1月)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六条 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 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 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独立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时间。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 席专门会议,但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 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一独立董事 均可以提议召开会议。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八条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