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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PrevailPrevail(SZ:300710)2023-12-11 10:21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 强化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 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万隆光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章 决策程序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 独立 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