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余国科: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监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审核意见 陈 东 肖凌云 陈 炜 2023 年 8 月 28 日 监事会审阅《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与会监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