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 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实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情况,我 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等规定和要求。 上述事项没有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