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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章程修正经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现行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 |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 | 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 | 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