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变更经办律师的专项说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变更经办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向贵所提交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申请,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被受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或"本公司")作为保荐人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发行人聘请的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所")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本次变更前, 康达所的经办律师为张政、余敏,现拟变更为江华、张政。 二、 变更事由 余敏律师因个人原因自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离职。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 属实。 三、 变更后经办律师的基本情况 江华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3 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北京市康达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管委会委员、证券业务负责人。2012 年被中国人民大学法 学院、律师学院聘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作为发行人的法律顾问、 签字主办律师,负责依米康(300249)、节能国祯(300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