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应当忠实履行 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 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