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 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 开负有诚信责任,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