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 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特设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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