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科创信息的监管函
关于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 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43 号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费耀平、李杰: 2024 年 1月29 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900 万元至 -9,900 万元。2024 年 4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扣非后归母净 利润区间修正为-16,100 万元至-18,100 万元。2024 年 4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