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12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方纳米"或"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 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认真地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现 对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