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 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 虑当前资本市场行情、政策变化情况、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后作 出的决定。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 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 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二、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