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绍兴贝斯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2019 年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 号文核准,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3,177.50 万元,根据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