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中泰证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绍 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美"、"上市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对摊薄即 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就上述规定 中的有关要求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贝斯美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捷力克 80%股权,其中: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上海俸通持有的捷力克 48%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楚通捷持有的捷力 克 32%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捷力克 2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持有捷力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