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息发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已超过20%。针对本次交易,公司 已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 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登记内 幕信息知情人,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已组织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针对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并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 完毕后及时披露相关查询情况。公司已在本次交易的公告文件中提示 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相关情况及由此产生的风险。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