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全部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构成,公司在任董事即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独立董事离任则同时退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列事项应当经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