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钢研纳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 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重新修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其他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召开会议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