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68 号)核准,公司向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476.08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23.9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锦鸡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锦鸡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